“在看什么书?”
隋旭初合上了书本,竖立起来朝他晃了晃,“《简爱》”。
余江民一听颇有些意外,半调笑着道:“嗯,很不错的一本书,但我不会看,我是男人,更爱《红与黑》。”
隋旭初不经意地道:“哦,从当当那儿借来的,我就是搞不懂她为什么这么喜欢,才看了看。”
余江民转动着轮椅来到了他的跟前,“那看完以后搞懂了吗?”
隋旭初紧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儿才道:“我就是搞不懂简爱觉得自己受了欺骗,已经离开了,为什么最后还会回去。一个妙龄的简爱=大她二十多岁的罗切斯特+发疯了的妻子+双目失明+身体残废,这就是简爱的平等和爱情,难道爱情真的可以让人盲目,接受对方的一切,乃至于曾经的欺骗和现在、未来的负担吗?”
余江民愣怔了一下,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他。
这时候,安雨晴走下了楼。
与此同时,余当当也进了门。
她忽视了客厅里的两个男人,看着妆容精致的安雨晴问:“三婶,要出门吗?”
安雨晴:“是啊,旭初说又长个子了,裤子有点儿短,我准备带他去金鼎转转。”
余当当不悦地瞪着隋旭初,心想怪不得他不回自己信息呢,原来是想甩掉她单独行动。
隋旭初没看见余当当似的,对安雨晴道:“姨妈,出门吧!”
安雨晴正要答好,余当当又问了:“哦,三叔也去吗?”
安雨晴笑了一下,道:“他啊,说是和女人购物是一种精神折磨。”
“哦。”余当当不说话了,也没有其他的表示,木着脸直接坐到了沙发上,那感觉像是被妈妈遗弃在马路边的可怜小孩。
安雨晴走向已在门口的隋旭初,路过余当当身边的时候,瞧着她仿似带着委屈的小脸,小心翼翼地问:“要不,你也去?”
“好啊。”余当当一下子便从沙发上跃了起来,还不忘得意的看了一眼隋旭初。
隋旭初耸了耸肩,没有发表意见。
安雨晴笑着去和余江民道别。
这时候,他仿似才从隋旭初方才的那番话中醒悟过来,吻了吻妻子凑过来的脸。
要说世界上最不讲道理的,便是爱情了。有的时候,因为爱情,容不下针尖大点的瑕疵。有的时候,还是因为爱情,可以包容下天和地,包容下这世上的一切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介于无良作者写文的时候,总是忘记描写男主男配的外貌,又介于某编说的,写文你不写男人的外貌,你叫读者怎么看啊,怎么看。特来此一发~~
话说,某天,方水敬和隋旭初走在余当当的前面,余当当意外发现185的隋旭初竟然没有比190的方水敬矮。
仔细一看,发现蹊跷,便问方水敬:“喂,小子,你走路怎么含胸啊?”
方水敬作害羞状,红着脸道:“我要是一挺起胸来,衬衣的扣子总会炸开,胸肌大的男人你伤不起。”
“不过,当当,下次你累的时候就往这儿靠,很结实很舒服的。”方水敬一手握拳,砸了砸自己的前胸,又补充了一句。
隋旭初斜着瞟了他一眼,冷哼一声道:“你那也叫胸肌?分明就是奶子。”
(好吧,我承认,这个番外纯属恶搞~~~)
PS一句,亲们,我的留言哪里去了,乃们不想说话,好歹也给人家吱~~一声啊!!!!!!听见我的呼唤!!!!!!
36
星期天的金鼎人很多,余当当三人顺着人流进了一楼。观光电梯口边,已经站满了各式各样的等待着的人。这些人或是三俩结伴,或是独自成行,唯一的共性便是多半神情悠闲,无不给人一种哪怕电梯一个小时不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感觉,反正老纸有的是时间和金钱。
安雨晴原本也是要等待的,隋旭初却提议去坐步梯。余当当觉得像隋旭初这种人,不会无聊的因为缺衣服想要来购物而浪费宝贵的时间,她觉得他来此一定有他的目的。
还在车上的时候,余当当将此疑问打在了手机上,递给隋旭初看,他只是笑笑,却不肯回应。
最讨厌的就是装神弄鬼的人了,凭什么她凡事得听他的,而他不管干什么都不会提前知会她一声。
余当当觉得自己受到了歧视,严重的歧视。
金鼎的三楼是男装,几个主打青春旋律的男装牌子靠在步梯的正对面。
几乎是没有挑选,隋旭初一到地方便指着一条水洗白牛仔裤一件蓝色休闲衬衣,说了尺寸,试都没试,叫营业员打包了起来。
安雨晴没有想到隋旭初这么利索就买完了,时间还早,便想着给余江民也买件衣服。
三个人慢悠悠地逛着。
安雨晴被余当当和隋旭初一左一右夹在中间,走到哪里接受的都是别人或艳羡或嫉妒的目光,心里乐滋滋的。确实看起来像一个漂亮的妈妈领着一双同样漂亮的儿女,气氛是如此的和谐,若不是看见了他。
安雨晴起初还以为自己的眼神出了问题,她瞧见一个男人倚在离他们不远的塑料模特前,一个还穿着金鼎工装的年轻女人背着小包包,快速跑了过去,抱了抱男人,两人手挽着手朝着步梯那厢走去。
男人无论从身形还是举止来说,都很像余天民,甚至连身上的那款西服也同余天民今早出门时穿的一模一样。
但是像余天民这种稍稍上了年纪的有钱“公子哥”,怎么可能屈就自己来百货商店里等一个女人呢!
那男人牵着那年轻女人拐弯上了步梯,安雨晴清清楚楚地看见了他的侧脸。
这时候余当当叫道:“咦,那不是大伯吗?那女人又是谁?”
安雨晴尴尬地笑道:“当当你眼花了,那个怎么可能是你大伯呢!”
嘴里这么说着,心里却恨余天民恨得要死。恨他什么呢?她一不是他的妻子,二也不是他包养的小蜜。他和她说好听点,就是露水情缘,说不好听呢连姘|头都不如。本来就是,一个是大伯,一个是弟媳妇,他和她违反了道德伦理,败坏了余家家风。
是了,就是那该死的余家家风,生生毁灭了她的爱情,也毁灭了她对男人对生活的幻想。
她还念着他吗?是念着那个一边说着最爱的人是她,却转身娶了别人的他?还是念着那个一边说着他的心里没有老婆没有别人只有她,却转身找了个年轻女人的他?
女人在一个男人身上栽跟头,那是真爱。在同一个男人身上载两次跟头,那就是傻了。
安雨晴在心里嘲笑着自己的时候,已经知晓了隋旭初目的的余当当撇了撇嘴,又加了把火:“这让大伯母情何以堪啊!”
安雨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就是她气什么,该气的人是刘真芹才对。
一下子想明白了许多事情的安雨晴,心情大好了起来,拖着余当当和隋旭初好一阵血拼,又一起看了场电影,回到余家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
安雨晴驾着小车在主宅门外放下了余当当,又转了方向盘,开向冬霜馆。
这时候冬霜馆没有主宅的灯火通明,余江民的身体不太好,一直严守着养身作息,每晚9点30 必会上床睡觉。
安雨晴将车停好,拍上车门的同时,二楼的主卧亮起了一盏昏黄的灯光。
她愣了愣神。
拎着大包小包的隋旭初,也抬头看了一眼,似不经意地道:“妈,每晚能有一盏昏黄的灯光候你回家,人生何求!”
隋旭初踏进了门,安雨晴站在门外迟迟迈不开脚,她惊讶地张大了嘴,不知是为了隋旭初的那句“人生何求”,还是为了他轻轻唤出口的那声“妈”!
她从来没有告诉过她是他的母亲,也从来不许寄养人家提起,可是他竟然知道,还一直按照她的要求在人前叫着她姨妈。这是怎样残酷的事情,她到底干了什么,她怎么可以如此伤害她的亲生儿子!
安雨晴心里就像被刀捅了一般,尖锐地疼痛着,她强忍着泪水,一路小跑上了二楼,推开了房门,一头扎进了余江民的怀里。
余江民见她很是反常,颇有些紧张地问:“雨晴,你这是怎么了?可是有人欺负你了?”
安雨晴“哇”的一声,终于哭了出来。
这天的余家早餐时间,注定不太平静。
早饭即将结束的时候,余兰芝宣布了一个消息,她针对余叮叮、余当当,还有蒋晔,她们各自的学习情况,各给请了一位家庭教师。
唯独没给隋旭初请。
安雨晴的脸色当即沉了下来,却隐忍着没有发作。不是她软弱任人欺,她只是清楚就隋旭初在余家不明不白的身份,她去争了,争来的也是奇耻大辱。
她倒没什么,演艺圈混了那么些年,什么样的耻辱都受过。她只是害怕隋旭初会受不了,毕竟他还是个孩子。
安雨晴担心地去看隋旭初,却发现他全不在意的模样,便更叫她心酸不已,她想这都是表面,他心里不定会有多难受,他的儿子如此克制隐忍,全都是因为她。
这么想着,便气的微微有些颤抖。
余江民将手里的筷子啪的一下扔在了餐桌上,口吻很不好地道:“兰芝,你当我死了是吗?”
“三哥,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是我三哥,永远都是我三哥,你得知道我和你才是有血缘关系的人。旁的其他人不过就是看中了你的身份,看中了你的钱财,哄你骗你而已。”余兰芝眼睛盯着安雨晴,意有所指地道。
安雨晴想了想,她和余兰芝的关系,一向并不坏,怎地她今日会如此针对自己?便道:“我是不是无意中做了什么对不起小姑子的事情?要不小姑子怎会如此冤枉我!”
余兰芝冷笑道:“我说的是旁的其他人,三嫂干嘛急着跳出来?不过你既然已经跳了出来,咱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你对不起的人可不止我,你更对不起的是我三哥,是我们老余家。”
“你!”安雨晴气红了眼睛,却在心里琢磨着令余兰芝这般暴起的究竟是什么事情,难道她知道了自己和余天民的事情?想想又觉得不可能,算算时间,她至少小半年都没同余天民往来过了。
安雨晴明白,这个时候她说十句也抵不过余江民说一句,便红着眼睛去看他。
余江民拍了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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