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喜欢过我?这话楚慕天打死都不会问出口,所以他改问别的,“不可能,在我没放手前,你记住了,你是我的,包括你的人,你的心,你的一切。”楚慕天也有他自己的骄傲,如果是别的人,他不会勉强,合则来不合则散,可是沈青不一样,至于到底是哪里不一样,他一时还无法理清,总之让他放手他做不到。
这便是你说的喜欢,楚慕天,如此的模棱两可,如此的不清不楚,沈青心里的期望彻底成空,心也跟着空空落落了,“我要离开。”
日子一天天过去,日头一天比一天热,沈青的性子却越来越冷,自从那个雨夜后,他不曾开过口,任着楚慕天摆弄,像个花瓶或者说是人偶,让搁哪儿就搁哪儿。
这天,天气依然很闷热,到了傍晚时没来由的下起了瓢泼大雨,铺天洒地的,沈青坐在竹藤摇椅上,隔着一扇落地窗玻璃,漫不经心地听着窗外的风声雨声,看得久了,渐渐有了些微的睡意。
朦胧中,想起了一些过去的事。
都是些泛黄的往事。其实沈青是记得他父亲的样子的。他的父亲真要说起来也是个顶顶有名的知青,据说家里头颇有些钱,可是没有碰上个好年代,才刚从国外回来就赶上了知青下乡的潮头,他的父亲被发配到了一个偏僻得地图上都找不出来的山旮沓里。本着宏图大志漂洋过海想要报效国家,可熟料却被发配边疆苦寒之地,起初一年他还有期望,两年,三年的,时间长了他也就慢慢地认清现实,开始想着要在这个破山村过日子。
他的父亲,满腹诗文,又是喝过洋墨水的,一言一行都有着山村土汉比不上也无法比拟的风度翩翩,甭说这个村,就是过了那个镇也是百里挑一的,于是沈青他妈就看上了他父亲,沈青他妈是这三村五镇出了名的泼落妇,都二十七八的大姑娘了也没人家要。他妈想着反正是泼辣惯了的,索性什么都不管,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爬上了沈青他爸的床,于是不管有没有造成事实,天一亮,这三村五镇的人都知道了,这百里挑一的一个被泼落妇糟蹋了。
于是隔年沈青就出生了。本来他妈要给他娶名叫沈大金,因为他五行缺金,乡下人家娶名都图个顺口,又盼着儿子将来大富大贵,可他爸就不同意了,他爸自从到了这破山村,就一直忒衰,从前的强势什么的早没了影,又娶了个堪比母老虎的老婆,就越发强势不起来,人人都道,可惜了好好一个男子。可是他爸这一次为着儿子的名字,与他妈对上了。
他妈执意不让,到了上户口那天,他妈大字不识一个,让他爸写名字,他爸大笔一挥,沈青,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沈青想着就要笑了,还好他爸早早的就去了,否则看到他今天的出息,怕是后悔给他取了这么个名。
“怎么又睡在这里了,外边凉。”
楚慕天从外边回来,开门进来就见着沈青依旧坐在那里,早上出门时他也是躺在那里的,难不成这一天他就没有动过么?拧着眉头,楚慕天将眯着眼的沈青试图抱起。
“唔……”沈青睁开眼,有一瞬间的恍惚,好似还停留在过去,不曾回想立时就到了现实,可心却因为想起了那个人而有些微的温暖。“我梦见了他。”
他?楚慕天的手下意识的一紧,沈青感觉到了,对他露出这些日子以来的第一个微笑,虽然只是扯了扯嘴角,“不是你想的这个人。”
“哦,那是谁?”楚慕天也跟着笑,领受了沈青十来天的不言不语,难得他现在开口了又肯对他说,楚慕天当然是很高兴的,索性就改了初衷,将沈青瘦弱的身子搂在怀里,一同躺在了摇椅上,承受两个男子重量的摇椅吱呀一声,轻轻摇晃。
“我的爸爸。”是的,到他死的那一天,他才喊一声“爸爸”,可惜他已经听不见了。曾经那样恨过的人,到头来知道他要死了,才发现,原来所谓的喜欢不过如此。
“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他啊,是个顶没出息的人,怕老婆,怕儿子,怕这怕那,倒是临死前还做了一回像个男人的事。”沈青难得的眉眼笑开了,原来只要什么都不计较,不在乎了,那些曾经的伤和痛,憎与恶,都不过是过往烟云。“你知道么?他死前的那一个月与临村的一个寡妇私奔了,还是趁着半夜跑的,我妈一直怕我爸跑,成天到晚都跟着他,可是那晚我发烧了,我妈逼不得已才去喊赤脚医生来,我爸他就这样抛下了我。”
“别说了。”楚慕天搂紧了怀中瑟瑟作抖的人,他还不到二十岁,过着的却是与自己截然相反的生活,人事间的沧桑磨难,他恐怕都经历过了,而自己呢,一帆风顺身边不缺金不缺银跟不缺人,或许当初自己会迷上沈青,泰半有一部分是因为沈青眼中若有似无的忧伤。
“呵,你让我说。”沈青笑着笑着就不出声了,屋外那道早该来的巨雷也终于炸开了,炸得沈青的心也跟着一阵莫名的发悸,眼前的一切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晚上。“那天晚上也下着雨,也有雷,不过雷声比现在小一些,我妈她一路跑回来的,你知道不,她满身的污泥,她进门的第一眼看的不是我,而是看他在不在。可惜很不巧,我爸他跑了。她当时就变了脸色,将我从床上拽起来,问他去哪了。”说着都有点幸灾乐祸了,他调整了姿势,趴在楚慕天温暖的胸膛上,脖子埋在楚慕天温热的颈侧前,这个人除了手之外其他的地方倒是很热乎。
“我说我不知道,我妈她以为我是在说谎,其实我从不说谎,可惜她不知道,她扇了我一耳光,打得我头都磕在了床柱子上,然后她就丢下了我,一个人跑出去了。后来……天亮了,我以为我死定了,地砖是那样凉,可我身上却热得跟个火炉似的,可我心里却又凉透了,这辈子我第一次尝到那样的滋味,冷热交缠。我在想,那天我要是死了,倒也一了百了。”
“胡说,你怎么能死。”一听他这么轻易地将“死”字挂在嘴边,楚慕天心里就一阵抽痛似的难受。
他不能想象,这个人,若是有一天死掉了,他会难过,还是会痛,会伤心,他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舍不得抱着沈青的感觉。
“我困了。”
“好。”
是谁的动作那样轻,仔细地如怕摔着了怀里的宝贝,又怕惊醒了他,直至月上梢头,雨声渐收,屋檐细雨滴落在谁家窗台上,声声间歇,连着怀中人那薄匀的呼吸,声声入耳。
以后会怎样呢?那个未完的故事,又是如何的结局,楚慕天似乎忘了去问,而沈青,也不再提起这个事。那个雨天,就留在了撕掉的日历里,就此尘封。
、重来过
人都有忍耐性,同样的这个耐性也有个极限,只不过这个极限或长或短。
夏天转眼即逝,第一场秋雨下了后,第一片落叶飘零枝头时,秋天便到了,是个多愁善感多离别的季节。
秋日的黄昏像染了莫名的哀伤一样,淡淡的薄晕似消未消在被黑暗拉走前,犹自黯然。
沈青以前不喜欢这样的季节,但是最近这些日子,他似乎喜欢上了这样的黄昏。一个人默默地看,屋子里也不开灯,等天完全黑透了,小区里的街灯也随之亮起,陆续对面窗户里的灯也全亮起来。楚慕天住的这层公寓是这小区里最高的一层,视野是极好的,虽高却有些冷清。
“怎么不开灯?”楚慕天已经习惯这种黑,整整一个夏天,三个月,沈青没有踏出过这里一步。
楚慕天将屋子里所有的灯都开了,明晃晃的五彩壁灯,吊灯,台灯,忽如白昼降临,又忽如极光乍现,沈青仍是坐在那把他惯常坐过的摇椅上,注视着窗外,窗外什么都没有,只有漆黑如碧。
楚慕天将手中的商业报纸放在水晶茶几上说,“我知道你还没死心,这上面有报道康氏集团的新闻,你自己看。”
一直无动于衷的沈青终于有反应,他倏然起身,因为坐得久了,腿一瞬间发软,他忙扶住窗玻璃稳住自己,待缓和过来,便一步一步走得极慢却未曾有停步的犹豫,他并未直接拿起报纸,而是睁着大眼来回在楚慕天与报纸身上游移。
楚慕天冷吭一声,默不作声转身进了洗浴间,玻璃门嘭地一声带上,沈青明亮的眼里一点黯淡转瞬即逝,拿起那份报纸。
篇幅很大,整整占据一版,毕竟是国内最知名的集团公开接班人的新闻,又有哪家媒体会舍得错过这样的新闻。
康俊,也就是阿宝的过去,康贤可真是下了一番心思,幼年失怙流落在外,苦心追寻十年,终将失落在外的侄子寻回。人们夸康贤重情重义,人们夸康俊苦尽甘来,人们贺康家叔侄合家团圆,言辞既不夸张过头,字里行间又逢迎了康氏,真真是一篇感人肺腑分量十足的好文章。
楚慕天出来的时候,沈青仍旧坐回了那张摇椅上,闭着眼,似乎是睡了。
那张报纸完好无整地叠放在桌上,只是表面略有些皱褶。
楚慕天将报纸揉成一团扔进了纸篓里,走过去,居高临下地看着越来越瘦的沈青说,“起来,别睡了,出去吃饭。”
沈青背过身子,侧躺着,薄被滑落,掉在地上,好在屋子里并不冷,沈青也就随它去,不想动。
“你这个样子,是折腾给谁看?康俊还是我?沈青。”楚慕天这三个月一直忍着,他从没有忍受过一个人如此的漠视,沈青触到了他的极限。“我告诉你沈青,不要考验我的耐心。”
沈青仍旧不说一句话,没有一点反应。
“好,很好,我认输,沈青,你说,你究竟想怎样?”整整三个月,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沈青都没有一点反应,就连在床上也跟个木头人似的。除非他使非常手段,沈青才会有反应。
他楚慕天要风得风,从来遂意惯了,他算是看明白了,沈青根本就没将他放在眼里。
沈青将头埋在手臂里,身体缩成一团,做出一副防备的姿态,接着说,“我要离开。”
原以为时间能让沈青忘记,甚至慢慢接受自己,可是他守了三个月,等了三个月,沈青依然要走,他还是想要离开自己。
“为什么要离开?你想去找康俊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