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宜不旋日。岂高祖之精,不若如意之神?将死后憎如意,善吕后之杀也?
【注释】
“愤”字为衍文。
【译文】
回答说:勇士忿怒之时,用锋利的刀交战,战败的被刀刃所伤,倒地而死。他亲眼看到对方击中自己,死后他的精神尚且不能报仇。吕后用鸩酒毒杀如意时,她并不亲自前往,派人让如意喝酒,如意不知道那是鸩毒,不知道杀死自己的是谁,怎么能作祟以向吕后报仇呢?如果死人有知,没有谁比汉高祖更痛恨杀死如意的。高祖喜爱如意而吕后杀了如意,高祖魂神的震怒应当像雷霆一般,吕后被处死应当不超过一天。是高祖的精神还不如如意的精神神灵呢?还是高祖死后又憎恨起如意来,赞成吕后杀死他呢?
【原文】
63·33丞相武安侯田汀牍蚀蠼喾虮浦蓿轮辽衔拧9喾蛳涤加ぞ戎撇荒苊狻9喾蜃ǎ加ひ嗨馈F浜螅锿‘病甚,号曰“诺诺”,使人视之,见灌夫、窦婴俱坐其侧,汀〔凰ィ熘了馈�
【注释】
田汀翰渭�24·17注。为官骄横专断,曾诬杀窦婴及灌夫。灌夫:参见42·9注。窦婴:参见42·9注。
号(háo毫):喊叫。诺诺:是是,表示认错。
人:指下文的占鬼之人。
以上事参见《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译文】
丞相武安侯田汀牍蚀蠼喾蛟诰葡喜嗽购蓿虑榉⒄沟交噬咸盗苏饧隆9喾虮淮度胗加ひ人笫埔讶ス喾虿荒苊庾铩9喾蛞虼吮恢巫铮加ひ惨蜃锉淮λ馈J潞螅锿‘病得很厉害,喊叫“是是”,派占鬼的人去看他,见灌夫、窦婴都坐在他的身旁,田汀牟〔患幔沼谒懒恕�
【原文】
63·34曰:相杀不一人也,杀者后病,不见所杀,田汀薄L锿‘独然者,心负愤恨,病乱妄见也。或时见他鬼,而占鬼之人闻其往时与夫、婴争,欲见神审之名,见其狂“诺诺”,则言夫、婴坐其侧矣。
【注释】
愤:当为“怀”字之讹。灌、窦时已被诛,田汀胶抟殉眩坏毖云渖杏蟹吆蕖9恚褐秆蟆�
【译文】
回答说:杀害别人的人不只是田汀桓觯罄瓷比说娜瞬×耍⒉患凰焙Φ娜死醋魉睿锿‘却见到他所杀的人来作祟。唯独田汀绱耍怯捎谒械娇餍亩趁苹诤蓿≈猩裰净杪遥笕衔吹搅斯怼;蛐硎强吹搅似渌难螅脊碇肆私馑ビ牍喾颉Ⅰ加さ某鸷蓿胂允疽幌伦约赫疾饭砩穹浅A檠榈拿吹教锿‘狂叫“是是”,就编造说灌夫、窦婴坐在他的身旁。
【原文】
63·35淮阳都尉尹齐为吏酷虐,及死,怨家欲烧其尸,亡去归葬。
夫有知,故人且烧之也;神,故能亡去。
【注释】
淮阳:参见54·6注。都尉:参见48·5注(21)。尹齐:汉武帝时淮阳郡都尉。“亡”字前宜重“尸”字。《史记》重“尸”字。《太平御览》五百四十九引作“怨家欲取其尸,尸亡归。”《风俗通义·神怪》同,可证。事见《史记·酷吏列传》。“故”字下疑当有“知”字。
【译文】
淮阳郡都尉尹齐为吏残暴,到他死后,怨恨尹齐的人想烧他的尸体,尸体逃到埋葬他的地方。死人有知,所以知道别人将要烧他;死人有神灵,所以尸体能逃离。
【原文】
63·36曰:尹齐亡,神也,有所应。秦时三山亡,周末九鼎沦,必以亡者为神,三山、九鼎有知也。或时吏知怨家之谋,窃举持亡,惧怨家怨己,云自去。凡人能亡,足能步行也。今死,血脉断绝,足不能复动,何用亡去?吴烹伍子胥,汉菹彭越。烧、菹,一僇也;胥、越,一勇也。子胥、彭越不能避烹亡菹,独谓尹齐能归葬,失实之言,不验之语也。
【注释】
伍子胥:即武员。参见1·2注。
彭越:参见16·13注。
菹(ū租):剁成肉酱。
僇(lù路):通“戮”。杀。
【译文】
回答说:尹齐的尸体能逃走,是死人有神灵,能够有所感应。秦代时候有三座山不见了,周代末期九鼎沦亡了,一定会认为消失的东西有神灵,三山、九鼎也有知觉了。或许是尹齐的部吏知道冤家们的打算,便偷偷地运走了尹齐的尸体,又害怕这些人恨自己,就说尹齐的尸体是自己逃走的。凡是人能逃亡,脚就能行走。人死了,血脉断绝,脚不能再动,靠什么逃走呢?吴王烹煮伍子胥,汉朝把彭越剁成肉酱。烧和剁都是同样的杀法;伍子胥和彭越是同样的勇敢。伍子胥和彭越不逃避烹煮和剁成肉酱的刑戮,唯独说尹齐的尸体能回到葬他的地方,不真实的谣言,是没有验证的说法。
【原文】
63·37亡新改葬元帝傅后,发其棺,取玉柙印玺,送定陶,以民礼葬之。发棺时,臭憧于天,洛阳丞临棺,闻臭而死。又改葬定陶共王丁后,火从藏中出,烧杀吏士数百人。夫改葬礼卑,又损夺珍物,二恨怨,故为臭出火,以中伤人。
【注释】
亡新:王莽新朝灭亡后,后人对它的贬称。元帝傅后:汉元帝的妃子,汉哀帝的祖母。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王莽掌权,用薄礼改葬傅太后和哀帝母丁后。玉柙(xiá侠):玉制的匣子,印玺(xǐ喜):此指傅后的印。
定陶:古县名,秦置,在今山东西南部定陶西北,汉成帝徙封其异母兄弟刘康于此。送定陶:哀帝是汉成帝的侄子,因成帝无子,他被推举为帝。他的父亲刘康原封为定陶共王,是傅太后生的。傅太后原来跟着儿子住在定陶,哀帝继位后,才迁居京城。死后,与元帝合葬。王莽掌权,为了贬低她,挖开她的墓,毁掉随葬的玉柙印玺,把棺材送回定陶埋葬。
憧(chōng充):通“冲”。
丞:县丞,县令的助手。
丁后:定陶共王刘康的妻子,哀帝的母亲,哀帝继位后封她为皇太后。藏(àng葬):指墓穴。
以上事参见《汉书·外戚传》。
“二”字后当有“后”字。
【译文】
新朝改葬汉元帝傅后,打开她的棺材,取出玉柙印玺,送回定陶,用埋葬一般百姓的礼节埋葬她。打开棺材时,臭气冲天,洛阳丞靠近棺材,闻了臭气就死了。又改葬定陶共王丁后,烈火从墓穴中冲去,烧死吏士几百人。改葬用卑下的礼节,又毁坏夺取珍贵之物,使傅后和丁后怨恨,所以放出臭气冲出烈火,用来伤害开棺的人。
【原文】
63·38曰:臭闻于天,多藏食物,腐朽猥发,人不能堪毒愤,而未为怪也。火出于藏中者,怪也,非丁后之神也。何以验之?改葬之恨,孰与掘墓盗财物也?岁凶之时,掘丘墓取衣物者以千万数,死人必有知,人夺其衣物,倮其尸骸,时不能禁,后亦不能报。此尚微贱,未足以言,秦始皇葬于骊山,二世末,天下盗贼掘其墓,不能出臭为火以杀一人。贵为天子,不能为神,丁、傅妇人,安能为怪?变神非一,发起殊处,见火闻臭,则谓丁、傅之神,误矣。
【注释】
倮:同“裸”。
骊(lí离)山:山名。一称郦山,秦岭山脉支峰,在陕西临潼县东南。因形似骊马,呈纯青色而得名。秦始皇陵在其北麓。
【译文】
回答说:臭气冲天,是因为棺材内外食物很多,腐烂后臭气猛烈发作的缘故,人不能忍受臭气而窒息,并不是怪事。烈火出于墓穴中,虽然奇怪,但并不是丁后的精神所为。用什么来证明呢?改葬与掘墓盗窃财物相比,哪样更让人痛恨呢?饥荒年头,挖掘丘墓盗取衣物的人以千万数,死人一定应当有所知觉,活人夺取他的衣物,裸露他的尸骨,当时既不能禁止,事后也不能报复。这尚且是微贱人的事,不足以说明问题。秦始皇葬在骊山,秦二世末年,天下盗贼挖掘秦始皇的墓,墓中却不能放出臭气冲出烈火来杀死一个人。秦始皇贵为天子,不能变成神,丁后、傅后是妇人,怎么能作怪呢?怪异现象的出现不只一个,又发生在不同的地方,见到烈火闻到臭气,就说是丁后、傅后的精神所为,这就错了。
纪妖篇第六四
【题解】
“纪妖”就是考订怪异之事的意思。本篇对史书上记载的八件离奇古怪的传说,进行了分析和解释。
王充认为,各种神鬼传说,从上帝到石头精,都是虚幻而不真实的。他用万物都是由气所构成的思想对此作了推论和解释:“夫非实则象,象则妖也。妖则所见之物非物也,非物则气也。”这些所谓“非物则气”的妖象,与人死为鬼有所不同,所以难予解释。
但是,王充没有从根本上否定这些鬼神的存在,只是强加解释,并由此提出了一个“妖象”说,认为各种神怪都是由阳气构成的预示国家和个人吉凶的一种征兆。他在本书《订鬼篇》中,从理论上进一步发挥了他的这一观点。
【原文】
64·1卫灵公将之晋,至濮水之上,夜闻鼓新声者,说之,使人问之,左右皆报弗闻。召师涓而告之曰:“有鼓新声者,使人问,左右尽报弗闻,其状似鬼,子为我听而写之。”师涓曰:“诺。”因静坐抚琴而写之。明日报曰:“臣得之矣,然而未习,请更宿而习之。”灵公曰:“诺。”因复宿。明日已习,遂去之晋。
【注释】
卫灵公:参见16·25注。
濮(pú葡)水:古河名,今已淤塞,故道在今河南东北部和山东西南部。师涓:卫灵公的乐师。
【译文】
卫灵公将要到晋国去,到达濮水岸边,晚上听见有人在弹奏新曲子,很喜欢,派人寻问弹奏的人,身边的人都说没有听见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