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午这一段时间的不在场证明。很明显,他们不能同时获得所有时段的不在场证明,所以需要平均分配这些时间。最终他们决定,斯特罗恩建立晚上的不在场证明,而弗格森在这期间处理关于尸体的所有问题;弗格森建立第二天早上的,与此同时,斯特罗恩在现场作画。”
局长停下来,环视四周,观察听众们对此有什么反应。被赞赏和惊讶的嗡嗡声鼓舞,他继续说道:“他们如此分工的原因,我想是因为弗格森已经宣布自己第二天一早要去格拉斯哥,如果忽然改变行程,看起来会很奇怪。然后他们就开始考虑怎样找出合适的理由来解释晚上这几个小时斯特罗恩的行为,而他们能想出的最好办法就是按照斯特罗恩最初的打算去寻找法伦。”
“但是,”检察官插话道,“他们设置的这个计划不是非常困难和不确定吗?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会遇到法伦。他用一个合理的故事叫醒某个人不是更简单些吗?例如,他可以告诉某个人自己很担心法伦,并最终让这个人成为他不在犯罪现场的证人。”
“我不这样认为。”马克斯韦尔先生说,“我也想过这一点,但当我将整个事情仔细考虑一遍之后,我认为斯特罗恩的计划十分适合当时的环境。首先,我相信当时他出现在公众场合肯定是非常不方便的,他后来解释的黑眼圈也许那时候就已经出现了,这就是为什么我确定,即使斯特罗恩不是最后打死坎贝尔的人,也肯定与坎贝尔发生了争斗。退一步说,假设他找到某个人询问法伦的事情,而且假设这个人好心地和他一起去寻找——那么他,就像检察官所说的那样,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获得了一个无懈可击的证人——他当然可以。但是如果他不能摆脱那个证人来执行第二天的计划怎么办?他该如何解释自己要放弃寻找法伦,却跑到牛顿…斯图尔特去?如果他找了一个人时时刻刻跟着自己,他该如何阻止人们得知他去了哪里?不管发生什么事,第二天一早他都必须赶到米诺奇,而且必须秘密进行。
“事实上,我不认为他的计划如预想般实现了,他的计划几乎要落空。我确信他最初的想法是找到法伦,并把他送回家——或者去科尔库布里郡或者去门城他自己的家。这样他就可以解释自己的黑眼圈是在菲尔贝寻找法伦的过程中得到的。”
“但是,”温西提出反对,虽然他那半耷拉着的眼皮几乎就要闭上了,但他一直很热切地听着现场的讨论,“他第二天早上仍然要赶到米诺奇去,不是吗,老兄?”
“是的。”马克斯韦尔先生回答,“是的,他要去,如果他把法伦放到科尔库布里郡,那么他会马上离开,不会在这场家庭团圆中充当第三者。然后他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他给斯特罗恩夫人留下了让她放心的信息。或者同样地,如果他把法伦带到了门城,就可以虚情假意地去法伦夫人那里,让她不要担心自己的丈夫。当他再次离开之后,他可以‘发生引擎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而停留在某个地方。我想这一点也不困难。”
“好吧,”温西说,“我通过了。咆哮吧,深邃蔚蓝的大海,咆哮吧〔1〕。”
“斯特罗恩开车去寻找法伦,留下弗格森在那个屋子里把尸体包起来,完成其他必要的工作。另外,关于这一点,我想说你们都没有注意到在那个屋子里发生的事情。做这些事情的人必须十分了解坎贝尔的生活方式。例如,他必须十分清楚格林夫人什么时候过来,以及坎贝尔在屋子里的生活习惯——他是整洁还是邋遢,他一般吃什么样的早餐,等等类似的事情。否则,格林夫人就会觉得不对劲。那么,法伦或者沃特斯或者高恩或者格雷厄姆怎么会注意到这些生活细节呢?知道这一切的只有弗格森,他是坎贝尔的对门邻居,而且他们雇用同一个人照顾自己的生活。他经常看到坎贝尔吃早餐、在屋子里闲逛,即使他不是通过自己的观察得知这些琐事,也可以从格林夫人平常的聊天中得知。”
“这个观点真是好极了,头儿。”温西以一个伊顿公学学生赞扬哈罗中学队长打出一记好球的超然姿态说道,“该死的好极了。当然,格林夫人完全知道这些细节。‘啊哦,坎贝尔先生对待自己睡衣的做法真够可怕的。昨天他把它们扔在煤洞里,刚刚才从洗衣店拿回来。而今天我又在画室看到它们,这回他又把它们当抹布了。’一个人可以通过倾听所谓的厨房闲聊得到很多自己邻居的信息。”
“是的,就是这样。”麦克弗森先生有点不确定地说。
马克斯韦尔先生笑了笑。“是的,”他说,“我将事情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这个观点很有说服力。接下来是斯特罗恩。毫无疑问,他确实找到了法伦,我承认他非常幸运,尽管这样做只有百分之一的机会。而且毕竟,他完全知道应该在哪里找到法伦,同时他对菲尔贝的地形也十分了解。”
“是的,就是这样。”达尔齐尔说,“但是,先生,如果法伦真的掉进了煤坑,他怎么办?”
“我承认,那对他将是非常不幸的。”局长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必须事先设计自己清晨的不在场证明。他所能做的就是在菲尔贝留下某个或者某些东西以表明他去过那里——例如,帽子或者外套——然后尽可能早地去米诺奇展开自己的绘画计划。晚点回来报警,然后出去寻找法伦。他可以解释说中间这一段时间自己在别的地方寻找。这个解释并不十分完美,但已经非常好了,尤其后来可能寻找到的法伦尸体又充分证明了他故事的真实性。不管怎样,他确实找到了法伦,我们不必假设什么。”
“不幸的是,事情并没有按照他的计划走。法伦没有静悄悄地回来,而是逃跑了,斯特罗恩却被困在一个矿坑里。这几乎阻止了斯特罗恩继续执行接下来的计划。他确实是掉下去了,还花了大力气自我解救——尽管所花的时间并不像他说的那么长——这也就是为什么他那么晚才来到米诺奇的原因。如果他原先的计划完美实现,毫无疑问,他希望与法伦在清晨三点钟的时候一起返回,然后直接去弗格森为他准备好的地方取车和尸体。”
“那么应该是什么地方呢?”检察官问道。
“我也不知道确切地点,但他们的计划应该是弗格森将坎贝尔的车开到某个合适的地方——比方是从门城火车站去克里镇的那条老路上——把它放在那里等斯特罗恩取走。弗格森会骑自行车返回——”
“哪辆自行车?”温西问。
“任何自行车都行,”局长反驳道,“当然,除了安沃斯旅馆那个我们已经听到耳朵起茧的自行车之外。在这个地方,借一辆自行车是很简单的事情,他有足够的时间把它放回原来的地方。弗格森大约七点钟的时候返回,吃完自己的早餐,然后坐公共汽车去门城火车站。”
“他那时候肯定已经吃得很饱了。”检察官评论道,“他已经吃过了坎贝尔的早餐。”
“亲爱的,”局长非常急躁地说,“如果你杀了人,正计划逃脱惩罚,那你不会让第二顿早餐这样的小事阻碍自己的计划的。”
“如果我杀了人,”检察官说,“我会没有任何胃口吃早餐。”
局长拼命抑制住对这个无关紧要的评论发表任何看法的念头。麦克弗森已经将重要事件和重要时间记在笔记本中,他趁机插嘴说:“我已经完成了这个犯罪推论的时间表。”
弗格森和斯特罗恩案件
周一
晚上九点十五分:法伦在斯特罗恩的房子中留了字条。
晚上十点二十分:坎贝尔与高恩展开遭遇战之后返家。
午夜十二点左右:斯特罗恩回家看到法伦的字条。
周二:
凌晨十二点十分(大约):斯特罗恩来到坎贝尔的小屋;弗格森加入;谋杀完成。
十二点十分—十二点四十五分(大约):计划伪装成事故现场。斯特罗恩出发去菲尔贝,车里装着坎贝尔的帽子、外套、画具等等东西。
凌晨两点—三点:法伦与斯特罗恩相遇,但是法伦逃走。
凌晨三点三十分(大约):斯特罗恩跌下矿坑。
清晨四点(大约):弗格森到达从门城火车站去往克里镇的那条老路上的某个地方,车里装着坎贝尔的尸体和自行车。将车子隐藏起来。
清晨五点—六点:弗格森骑着自行车从老路回到门城。
上午九点:斯特罗恩从矿坑里挣扎出来,找到自己的车。
上午九点零八分:弗格森乘车去邓弗里斯。
上午九点二十分:斯特罗恩来到指定地点,换乘坎贝尔的车。他把自己的车隐藏起来,同时伪装成坎贝尔。
上午九点三十五分:伪装成坎贝尔的斯特罗恩拐到新加洛韦路上时被工人看到。
上午十点:斯特罗恩到达米诺奇。放置尸体,并按计划作画。
上午十一点十五分:斯特罗恩完成作画。
麦克弗森在这里停了下来。
“斯特罗恩怎样回到他的车里呢,先生?这里有十四英里路程。他不可能靠两条腿走回来。”
“法伦的自行车,”局长迅速回答,“你们可以认为他是在菲尔贝捡到的。当然,如果他们最初的计划没有出错的话,他也可以借另外一辆车,或者有足够的时间走回来。但是在现场那种情况下,法伦的车子近在手边,他可以充分利用。”
“是的,先生,你对每个问题都能解答。”麦克弗森冷静地摇摇头,继续阅读时间表。
中午十二点四十五分:斯特罗恩骑着法伦的自行车返回克里镇,并将其遗弃。换乘自己的车。
下午一点十五分:斯特罗恩沿着斯凯尔·伯恩路返回门城。
“这个,”检察官说,他将这个时间表与斯特罗恩的调查报告比较了一番,“与斯特罗恩的陈述十分吻合。”
“是的,”马克斯韦尔先生回答,“而且,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