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搬家以后,妳有没有擦过它们?”关慕提出疑问,“也许擦一擦就亮了。”
“擦?”她大吃一惊,“这个牌子的鞋也要擦?”
“哪个牌子的鞋不用擦!”又是一个白痴问题!
“可是我从没见有人擦过它们呀。”她呢喃着。
“家里的佣人天天帮妳擦鞋,妳不知道?”关慕简直欲哭无泪,“大小姐,原来妳以为这牌子的鞋不用擦就可以保持光亮如新?”
“这么说我错怪那个品牌了?”她惊愕地捂起嘴巴。
“还好妳没有写信去投诉,否则会被笑死。”他不由得冷汗涔涔。
“唉,一场误会嘛!”她挥挥手,一笑置之,“现在我知道了!对了,去拿个笔记本把你说的怪事记下来,比如水不烧开不能喝,鞋子不擦不会自己变干净……”
怪事?到底谁比较怪呀?
关慕突地跃起,抓住她的胳膊,“走,妳跟我回家去!”他严厉地命令。
“啊?”施雪融张大嘴巴,“为什么?”
“我怕妳再住下去,会死因不明!”
“就算死了,也是我自己的事。”她仰起头。
“总之我不会留妳一个人在这里!”关慕不由得大怒。
那天丢了头条新闻,正在气头上,他的确说了几句不该说的话,偏偏这个小呆子小题大做,惊天动地的闹起独立运动,害他这个始作俑者被家里上上下下骂了个狗血淋头。
本以为,她只是一时兴起,出来个两天就会乖乖回家,所以一开始他没有阻止,毕竟,他不相信温室中娇滴滴的花朵能承受炎烈的日晒、狂暴的风吹拂,只当她是出门散散心。
但他错了,她不仅真的搬出去,还整整半个月,没给家里打过一通哭诉的电话。
今天,他找了个借口来看她,却发现如此惨不忍睹的生活,而她,似乎还在这样悲惨的境地里强颜欢笑。
他看不下去了,如果不带她离开,他会每晚都恶梦连连。
“不会留我一个人在这里?”她露出暧昧的笑容,“好呀,那不如你也留下,我们“同居”吧!”
“呃?”他一愣。
“有你在,就算我死在这间屋子里,也不会死因不明的。”
同居?这倒是个很好的提议,不过,感觉有点怪怪的。到底哪里怪,他暂时还想不明白。
“反正无论如何我是不会搬回家的!”施雪融宣誓般地道:“你自己决定吧!”
终于找到工作了。
当然,并不是她自己找到的。现在的大公司一般都要求应征者有相关的工作经验,而她,自从大学毕业后就待在家里当米虫,哪个老板会这么傻看上她?
是关先生用一份合约当礼物,求朋友帮忙,才让她当上一个小助理。
不过,施雪融并不知道这一点。她信誓旦旦要独立,家人只好不打击她独立的信心,所以,这一切都在暗地里悄悄安排……最后,某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一通录取电话忽然打到她的住处,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然而上班并不像她想象中那样容易,第一天便累得她人仰马翻。
小助理不需要做什么高难度的工作,只要打打字、倒倒茶、送送文件、影印一下资料,另外,帮办公室里的秘书姊姊们买些零食。
虽然这些都是小事,却搞得她不胜其烦,有时候刚刚坐下,连一口水也来不及喝,马上便有人唤她。幸好施雪融从小喜欢逛街,练就了好脚力,否则,她会更加筋疲力尽。
这个时候,她想起了关慕,想起自己从前对他呼来喝去的种种恶行。
难怪他那么讨厌她,如果十年如一日被如此使唤,再温柔的人也会发火,现在,施雪融总算深深懂得个中滋味。
而想起关慕,她的嘴角就忍不住高高扬起。
那天他到小公寓探望她之后,居然听从她“同居”的建议,搬到了她的隔壁,而且还十分主动地接她上下班,恢复了和蔼可亲的兄长面目。
她的生活也连带有了极大的改善,屋子不再乱得像猪窝,每天也不用再为吃什么发愁,甚至,当早晨闹钟唤不醒她的时候,他会闯进她的卧室把贪睡的她抓起来,以防她上班迟到。
她决定,等领了生平第一次薪水,就买一份贵贵的礼物送给他,以示感谢。嘿嘿,这份生平第一次“真正”由她送出的礼物,会换来他怎样的表情?她好想现在就看看……
忽然手机铃声响了,她接起,那一端立刻传来总经理秘书不悦的声音,“施雪融,妳怎么这么慢?”
“沈姊……”她马上从沉思中惊醒,“对不起,人好多,我排队排了好久。”
“快一点啦!哪有人买杯奶茶这么慢的!”
她还想解释,责怪的声音却不耐烦地断了。
没错,此刻的她正在做一件每天都要做的事--来到楼下,帮公司的同事买饮料!并非她动作慢,而是这间店生意太好,客人多得不得了,害得她天天都被等得口干舌燥的同事骂。
好不容易把奶茶、咖啡、柳橙汁、西米露统统装在一个大袋子里,冲到电梯口时,却险些撞到一个衣着华丽的女子。
“唉呀!”女子如躲避瘟疫一般闪躲她手中的饮料,“妳当心一点嘛,差点就溅到我身上了!”
“对不起。”施雪融连忙道歉,因为不想惹事,其实她手中的饮料都封得好好的,根本不会溅出半滴。
她不经意地抬眸,发现这女子身边站着一个帅气无比的男人。
说不清楚他哪里帅,也不过穿著一身深色的西装,却像黑夜掩盖不了星星的光芒,那男人周身散发一股惑人的魅力。
天天在这座大厦里上上下下,为什么从没见过他?呵呵,|奇*_*书^_^网|或许他是公司的客户吧。
施雪融承认自己喜欢看帅哥,虽然一颗芳心已经寄托在关慕身上,但见了电影中英俊的明星,她还是会红着脸尖叫的。
而眼前的帅哥,不看白不看,索性多看几眼,就当欣赏一幅名画。只可惜,他身边的女人有点凶巴巴的,好杀风景。
“喂,普通员工应该搭那部电梯才对!”她对着施雪融指了指。
“可是这部电梯空着呀!”施雪融当然知道这是经理专用的电梯,可是眼不要赶时间,顾不了那么多。
“空着?”女子大呼小叫,“妳没长眼睛呀!我们不是人吗?”
“可妳是公司的经理级人物吗?”她忍不住顶撞一句,“否则跟我一样,也没有资格搭这部电梯。”
“我……我是贵宾!”女子先是愣了愣,继而大嚷,并拉拉那个俊男的袖子,“喂,这个丫头这样无礼,你也不管一下吗?”
“她想搭就让她搭好了,反正这部电梯的确很空。”男子倒没有与她同一个鼻孔出气,反而在按下电梯按键前问施雪融,“小姐,妳到几楼?”
他的声音淡淡的,有一股冷意,却出奇的好听。
霸道的女子这下无话可说了,只好乖乖地站在一旁,但过了一会儿又不甘寂寞似的,仰头对那个男子发出讨好的笑,“贤藏,我们今晚到哪里吃饭?”
贤藏?好熟悉的名字!然而施雪融一时想不起在哪里听过。
“我说过要请妳吃饭吗?”名唤贤藏的男子面无表情地回答。
“唉,贤藏,我知道你最近心情不好、胃口不佳,不过死者已矣,我们活着的人还是应该好好活下去才对,怎么能饭也不吃呢?”女子的语气中有着无限哀怜。
死者已矣?谁死了?从小就爱看惊悚小说的施雪融不禁竖起耳朵。
“我不是不吃饭,只不过不想跟妳一起吃饭而已。”他毫不给对方面子。
“你……”女子仍不肯放弃的死缠烂打,“我知道你对我有好感,可是她刚刚去世,你又不方便对我表示好感,免得被人骂是薄情郎。唉,贤藏,我可以等你的。”
呵呵,好深情的表白,不过听在施雪融耳朵里却变得十分好笑。
她承认自己有偏见,一看到行为夸张的女人自作多情,就彷佛看到了喜剧,让她忍俊不住直想笑。
“我对妳有好感?”西门贤藏脸上泛起一丝嘲讽,“何以见得呢?”
“因为我约你见面,你从没有拒绝呀!”
“约我见面的人多了,为了生意上的往来,我大多时候是不会拒绝的。”
“可我又不是你的客户。”
“妳父亲是呀!”
“贤藏,你不要故意对人家冷淡嘛!我知道你的未婚妻死了,你就把自己当成灾星,认为拒绝我是为了我好,可是我不怕,真的不怕。”
“小姐,我没有那么善良,拒绝妳是因为我对妳没兴趣!”
施雪融总算听出了些端倪,似乎是这个叫做贤藏的男子死了未婚妻,于是眼前这个女人想在人家悲痛之余趁虚而入。
她最看不起那种伴侣一离去就立刻爱上别的女人的男人。从前,她有一个男同学,因为失恋而悲伤过度住进医院,她很为他的痴情而感动,不料,他却忽然写了一封情书给她,说爱慕她已久!
情书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写的,她看了之后非但不兴奋,反而把他痛骂了一顿,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如果他真的爱慕她已久,是对从前爱情的背叛;如果他只是为了找个人来弥补他心灵上的创伤,则污辱了她。无论哪一种,她都不原谅!
相比之下,眼前这个贤藏让她赞赏。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死皮赖脸的女子险些泪涟涟。
“信不信由妳!”西门贤藏斩钉截铁地回答,“总之,妳拿了该拿的东西就走吧,我今天真的不能陪妳吃饭,不过可以让司机送妳回家。”
“我不走,我不走!”女子捶胸顿足,害得电梯有点摇晃起来。
“小姐,我劝妳安静一点吧。”施雪融知道自己多管闲事,但还是忍不住开口。
“妳说什么?”刁蛮女子睁大眼睛瞪她。
“如果我手里的汤汤水水溅到妳身上,可就不好了。”以施雪融多年的经验,看得出对方这一身穿着相当昂贵,她会为了无望的爱情不惜损坏自己心爱的衣服吗?
“呃……”对方果然安静了下来。
“唉呀,好象已经有一滴奶茶溅到妳裙子的后襬了。”施雪融继续吓唬她。
“哪里?哪里?”女子大惊失色。
“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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