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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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择- 第7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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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和魔之间的关系其实也并不融洽,彼此之间互相猎杀也是十分常见的事情,这四暗瞳魔印乃是魔族当中蕴魔的独家本事,而力牧戒上的“波旬恶印”则是属于魔族当中天魔一族的独门秘术。二者遇到了一起,就仿佛是磁石那样感应到了对方的存在。天性会互相吸引。

当然,男女之间互相吸引,最后是传宗接代,这魔印之间的相互吸引之后,则是展现出来了最残酷原始的一面,那就是相互吞噬。

虽然“波旬恶印”比起“四暗瞳魔印”实质上要精妙得多。但是,奈何当年布置施展这“波旬恶印”只是个拜魔教徒当中的尊者,说到底还是个人类。而施展在这盒子上的“四暗瞳魔印”则是由一头蕴魔亲自出手的,因此最后反而是波旬恶印内部的魔气被彻底的吸走,吞噬的结局。

这听起来有些费解。其实打个比方来说,这就和九阳神功的档次肯定比玄冥神掌高,但是一个先天不足的残废练了九阳神功,多半还是要被练玄冥神掌的正常人搞定是一个道理了。

因此,这件事可以说是有利有弊,好处就是林封谨忽然又获得了一枚准神器戒指:力牧戒!

他已经试过,力牧戒可以在一个时辰内,令他的力量增幅十分惊人,至少都是疯狂的爬升爆增三倍,当然代价是接下来的一个时辰内,林封谨就会进入萎靡状态,只能拥有普通成年男子的力量。

更可怕的是,力牧戒此时的最高力量增幅可以到达十倍!堪称是九牛二虎之力了,为什么林封谨只能增幅三倍呢?

因为因为必须要考虑到自己身体的承受力,

力量增幅了,但是骨骼,肌肤的坚韧程度也是必须随之增长,否则的话,很可能会出现一拳头打出去后自己骨头先断掉的悲剧。

正常人的力量增幅极限也就是两倍左右,林封谨此时虽然内脏已经格外强大,可是筋脉,骨骼,皮肤也就只是个武举人的水平,因此力量极限只能达到三倍,日后着重这方面进行锻炼的话,那么增幅可以达到五倍!

当然,弊端也是有的,首先力牧戒被长久封印之后,器灵什么的都是十分虚弱,若是正常情况恢复的话,得放在相应灵气充裕的地方温养三年不可。

偏偏林封谨身上却还恰好带着一枚凤凰的内丹,这玩意儿本来就是炎热性质,正好可以祛除掉魔印当中的残余阴气,非但如此,内丹当中的灵气也是可以对器灵进行补益,正可谓是天作之合,林封谨也只能拿来孝敬这器灵了。

第九十九章 活死人

其次,经过这一次的吞噬,那端的是此消彼长,封禁着神器青梅嗅的“四暗瞳魔印”变得更加的强大了起来,林封谨要想将之解封的话,无疑将会变得格外困难。不过林封谨并没有怎么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因为只要回到了邺都当中,他身边就有一名拜魔教当中的地圣女火奴亚亚呢!这女人和林封谨的关系十分诡异奇特,至少目前来说两人之间还是还处于相互利用的蜜月期,通过他们,应该要找到“四暗瞳魔印”的破解方法并不难吧。

因此,林封谨想来想去也是觉得不虚此行,首先是此行的最大目的,获得神器青梅嗅的目标乃是达成了!其次,成功的满足了自家的心愿,狠狠的坑了一下死掉的卫明帝钱许,吃掉了这厮放出来的诱饵,却是破解掉了他献祭鲸鳝的真正目的。

非但如此,林封谨还额外获得了一杯准神器戒指,并且这只戒指力牧戒的特效极其实用,假如说和羞走代表的是“速度”的话,力牧戒代表的就是彻底的“力量‘;力量与速度结合起来的话,才是最为可怕的。

目前还有个疑点就是,据说和羞走与青梅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强大联系,要找到青梅嗅,必须先找到和羞走,而现在青梅嗅明明已经是在林封谨手中,和羞走却是没有半点的反应,所以林封谨心里面也是有些犯嘀咕,觉得自己是不是捞到了个赝品?

这个疑问目前来说,用“四暗瞳魔印”的封禁效果十分强大这个理由可以勉强解释过去,却也是此行唯一的瑕疵吧,林封谨便是带着这样的略微遗憾的心情放松了下来,彻底的沉睡了过去,要好好的恢复一番自己耗尽了的体力精力,结果这放松下来的一睡就是若冬眠似的起不来了。

好在野猪这时候已经寻了过来,对小二打了招呼说是在养病顺便砸了一锭银子过去。不然掌柜的搞不好都要以为客人不给钱偷跑了。。。。。

***

林封谨彻底恢复精力醒过来以后,已经是三天以后了,

睡眠是最好的补品这话半点儿都不假,在睡眠当中。人体对外界的风邪之类的抵抗力减弱,但是自身肌肉放松,神经反射减弱,体温下降,心跳减慢,血压轻度下降,新陈代谢的速度减慢,胃肠道的蠕动也明显减弱,体能恢复的速度乃是静坐的三倍以上。

因此,很多的大修士在激战或者身受重创以后。便会立即闭关蛰伏,其实说得直白一点,那便是进入到类似于龟,熊,蛙一般的冬眠状态。同时再服用各种灵丹妙药,这样的话,可以将药效发挥到极致,同时,将伤势对身体的伤害程度削弱到最低。

就拿吕道子来说,他被陆九渊重创之后,却可以在闭关后短短的一个月内恢复到全盛时期的水平。必然是拥有了蛰伏秘术的,换成是其余的人,陆九渊的剑气何等厉害,会持续不断的停留在了敌人的体内造成伤害,一个月内就想养好伤势?那是痴心妄想,伤口不恶化就好了!

因此林封谨一直都是有些想要寻找一门疗伤的秘术。奈何这种秘术可以说是少之又少,十分罕见。

因此林封谨只能寄希望于自己的妖命之力提升蜕变的时候可以出现这类秘术了,既然连孑孓身法这么变态的东西都有机会兑换了出来,那么,被自己吸收掉的前翰林学士张惊鸿却是恰好会的这类秘术:尝百草也有几率出现吧。

抛开了这么多杂念后。林封谨也是觉得饥肠辘辘,好在这里自然有野猪这个地头蛇带路,因为这里已经是比邻深邃复杂的山区,夏季的时候潮湿闷热,所以食物的种类就多以酸辣为主,这时候外面也是下起来了蒙蒙细雨,野猪带着林封谨东弯西绕的来到了一家小店里面,直接走进去在堂屋里面的火塘当中坐下,这里已经有了四五个食客,诧异的看了两人一眼没说话。

等了一会儿,便有裹着黑黄头巾的老板走了过来询问,野猪和他连说带比划,算是将菜肴点齐备了,没过一会儿,就拿了个黑乎乎的药罐子一样的东西端到了林封谨面前来,罐子口上盖着的却是一张慈姑叶子。

林封谨揭开一看,发觉里面黑乎乎的似乎有汤,也似乎有着其余的东西,卖相总之是不怎么好的,但端起来喝了一口,顿时觉得酸香满口,十分鲜美,用筷子捞一捞以后才发觉,罐子里面的汤当中有一块一块切成指头大小的土豆,有酸菜,还有十分嫩滑的鳝鱼段,吃起来居然没有半点的腥味,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

接下来又给林封谨端上来了两条黄涔涔的烤鱼,这烤鱼看起来是用鲫鱼做的,放在了两大片嫩绿的树叶上,看野猪的比划,居然是要连树叶和烤鱼一起吃的,林封谨咬一口下去,发觉鱼的骨头,刺都完全被烤酥脆了,咔嚓咔嚓的咀嚼着,干香满口,并且烤鱼的肚皮里面内脏被掏空了以后,居然还被塞了进两片水果进去。

这水果林封谨也是说不出什么品种的,多汁甜美,将烤鱼带来的些许油腻味道可以说是完全的消除掉了,并且那树叶看起来也是散发出来一股奇特的清香,几种口味搭配在了一起,有一种奇妙的化学反应,令人食而恋恋不舍。

林封谨正在吃第二条烤鱼的时候,便见到了老板端了个大的竹编簸箕,里面还冒着腾腾的热气,仔细一看,居然是一坨一坨拳头大小的肉块,都是肥瘦相间,十分诱人,只是看起来刚刚才从清水里面捞出来似的,没有任何的作料。

这时候见到老板将那簸箕放到了桌子上,然后将后面的大木头擂钵费力的抱了过来,将里面的作料往其中一倾,这作料以辣椒为主,当然还有蒜,盐巴,花椒,接着老板又将竹编簸箕拿起来,砰砰砰的上下簸几下。就放在了野猪和林封谨的桌子上。

这就是当地的坨坨肉,吃时需用双手拿肉。其味非常鲜美,这道菜好不好吃,最关键的就是看厨师拿捏的“火候”。“火候”一到即熟,“火候”不到则肉生,“火候”稍过则肉硬,因此易学难精,很难吃到正宗的,且要趁热即食。

这坨坨肉切得极大,林封谨拿了一块起来一口咬下去,顿时觉得鲜美的肉汁一下子就充斥在了口腔里面,口感更是鲜嫩无比,配合上那均匀混合在肉上的作料。香辣的味道恰好盖住了腥味,令人情不自禁的还想要咬第二口。

野猪说这里的老板做这坨坨肉也是要看人的,假若是牧民来吃的话,这肉就会煮得生一些,硬一些。这样才更符合他们的口味,八成熟,微微有一些血水是最好的了,那种吃法略显粗犷,口感也会逊色一些,但是好处就是吃饱了相当顶饿,早上牧民放牧之前饱餐一顿坨坨肉。可以一直顶到下午四五点吃晚饭的时候了。

在这小店里面饱餐了一顿之后,林封谨也是顿时觉得精神焕发,浑身上下似乎有用不完的力气似的,走出门了之后发觉外面的冷雨凄风都变得温煦了起来,便戴上了一顶斗笠,顺带叫上了野猪出外散散步。消消食。

这库库镇其实也只能算得上是一个小镇而已,虽然人多繁华,却也是经不起多走动几下的,其街道也就是呈现出来“十”字,也无非就是东南西北四条街。

不过。在这个时候,林封谨忽然看到了一名在蒙蒙细雨下瑟缩在街沿的中年乞丐,眼神忽然一紧,顿时对着这乞丐走了过去。

这乞丐十分普通,衣衫褴褛,皮肤肮脏,浑身上下臭气四溢,也完全看不出来有什么特别的,林封谨凝视了他一会儿,忽然又转头看向了旁边,这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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